此項試驗是在比加速試驗更激烈的條件下進行。其目的是探討藥物的固有穩定性、了解影響其穩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徑與降解產物,為制劑生產工藝、包裝、貯存條件與建立降解產物的分析方法提供科學依據。供試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藥進行,將供試品置適宜的容器中(如稱量瓶或培養皿),攤成≤5mm厚的薄層,疏松原料藥攤成≤10mm厚薄層,進行以下實驗。
1.高溫試驗
供試品開口置適宜的密封潔凈容器中,60℃溫度下放置10天,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樣,按穩定性重點考察項目進行檢測。若供試品有明顯變化(如含量下降5%),則在40℃條件下同法進行試驗。若60℃無明顯變化,不再進行40℃試驗。
2.高濕度試驗
供試品開口置恒濕密閉容器中,在25℃分別于相對濕度90%±5%條件下放置10天,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樣,按穩定性重點考察項目要求檢測,同時準確稱量試驗前后供試品的重量,以考察供試品的吸濕潮解性能。若吸濕增重5%以上,則在相對濕度75%±5%條件下,同法進行試驗;若吸濕增重5%以下,且其他考察項目符合要求,則不再進行此項試驗。恒濕條件可通過在密閉容器如干燥器下部放置飽和鹽溶液實現,根據不同相對濕度的要求,選擇NaCl飽和溶液(15.5~60℃,相對濕度75%±1%)或KNO3飽和溶液(25℃,相對濕度92.5%)。
3.強光照射試驗
供試品開口放在裝有日光燈的光照箱或其他適宜的光照裝置內,于照度為4500lx±500lx的條件下放置10天,于第5和第10天取樣,按穩定性重點考察項目進行檢測,特別要注意供試品的外觀變化。
關于光照裝置,建議采用定型設備“可調光照箱”,也可用光櫥,在箱中安裝日光燈數支使達到規定照度。箱中供試品臺高度可以調節,箱上方安裝抽風機以排除光源產生的熱量,箱上配有照度計,可隨時監測箱內照度,光照箱應不受自然光的干擾,并保持照度恒定。同時要防止塵埃進入光照箱。
此外,根據藥物的性質必要時可設計實驗,探討pH值與氧及其他條件對藥物穩定性的影響,并研究分解產物的分析方法。創新藥物
應對分解產物的性質進行必要的分析。